建筑物交流电源SPD选型标准要求

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性质,按下表选择确定雷电防护等级。

 

 

 

电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选择——下表为标准推荐值。

雷电防护等级

LPZ0 与 LPZ1 边界

LPZ1 与 LPZ2 边界

后续防护区的边界

 

Ⅰ类试验

Ⅱ类试验

Ⅱ类试验

Ⅱ类试验

III类试验

 

Iimp (kA) 

In (kA) 

In (kA) 

In (kA) 

Uoc (kV) / Icw (kA) 

A

≥20

≥60

≥30

≥10

≥10/≥5

B

≥15

≥40

≥20

≥10

≥10/≥5

C

≥12.5

≥20

≥10

≥5

≥6/≥3

交流配电系统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选择–不低于下表(标准推荐Uc的最小值)。

电涌保护器安装位置

配电网络的系统特征

TT 系统

TN-C 系统

TN-S 系统

引出中性线的 IT 系统

无中性线引出的 IT 系统

每一相线与中性线间

1.15×U0

不适用

1.15×U0

1.15×U0

不适用

每一相线与 PE 线间

1.15×U0

不适用

1.15×U0

3×U0*

线电压*

中性线与 PE 线间

U0*

不适用

U0*

U0*

不适用

每一相线与 PEN 线间

不适用

1.15×U0

不适用

不适用

不适用

电涌保护器电压保护水平选择——下表对应设备耐冲击电压值Uw (推荐Up ≤ 0.8Uw)

设备位置

电源进线端设备

配电分支线路设备

用电设备

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

耐冲击电压类别

IV 类

III 类

II 类

I 类

Uw (kV)

6

4

2.5

1.5

 

表4.3.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

 

雷电防护等级

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

A 

1.国家级会堂和政府办公建筑、 国家级计算中心 、国家级通信枢纽、特级和一级金融设施、大中型机场、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、枢纽港口、火车枢纽站、 省级城市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城市重要公用设施的电子信息系统;

2. 一级安全防范单位,如国家文物、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;

3. 三级医院电子医疗设备;

4. 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物。

B 

1. 省部级政府办公建筑、中型计算中心、 二级金融设施、中型通信枢纽、移动通信基站、大型体育场 (馆)、小型机场、大型港口、大型火车站的电子信息系统;

2. 二级安全防范单位,如省级文物、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;

3. 雷达站、微波站电子信息系统,高速公路监控和收费系统;

4. 二级医院电子医疗设备;

5. 四级或更高级旅馆的电子信息系统。

C级   

上述A、B级以外需防护的电子信息系统。